江苏省人力资源服务资格证书培训考核委托我市组织,每年5月和10月分别举办一期,有需要的人员可以关注苏州市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网站(网址:www.szrzxh.com),报名参加培训考核,考核通过的予以发放证书。
(六)对经省级有关部门认定且劳动用工管理规范的技术先进型服务外包企业,因生产特点无法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岗位,经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可以对软件设计、技术研发、高级管理人员等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机动作业的职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对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要在一段时间内连续作业的职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四)在江苏省内跨社会保险统筹区派遣劳动者,以及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来我省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在用工单位所在地设立子公司或者分公司。设立子公司的,由子公司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设立分公司的,由分公司书面报告许可机关,并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按年度报告劳务派遣经营情况。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来我省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向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年度报告劳务派遣经营情况。
专项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职工方就劳动报酬、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特殊保护等劳动关系的某项内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即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