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行政区域边界水工程批准
苏州市

0

到现场次数 

2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不同行政区域边界水工程批准
基本信息 查看详版指南>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实施编码 11320500014150085X3000119007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500014150085X300011900700001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组织机构代码证、含有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组织单位证明文件。

申请人自备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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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法人身份证或个人身份证明文件

申请人自备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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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联系人身份证或个人身份证明文件

申请人自备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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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第三者的承诺书;

申请人自备 非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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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水工程所依据的规划、文件或经审查通过的专题论证报告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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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拟报批水工程的(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备案材料)摘要或说明

申请人自备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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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江苏省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申请书》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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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1 受理、决定并送达 1工作日 1.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1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3.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
办理地点
  • 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东251号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水务综合窗口(三楼D14、D15窗口)
咨询方式
  • 0512-68254349;69820233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2-68255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