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
苏州市

0

到现场次数 

2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
基本信息 查看详版指南>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实施编码 11320500014152347F3000114007001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500014152347F300011400700101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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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实施方案及原方案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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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书面意见或者集体协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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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劳务派遣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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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单位的书面意见(适用有劳务派遣用工岗位的情况,告知承诺可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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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申请企业特殊工时的公示情况说明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申请特殊工时公示情况说明(告知承诺可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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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1 受理 0.5工作日 材料齐全,属于本机关受理范围,符合受理标准。
2 业务审核 0.5工作日 ①审核业务材料是否合法合规;②审核业务材料是否真实完整;③审核不通过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不予通过的理由;④审核通过的,作出许可决定,出具行政许可决定书。
办理地点
  • 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2楼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B56、58、59综合窗口
咨询方式
  • 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受理电话:0512-69820261 苏州市人社局劳动关系与监察处(业务主管部门):0512-69820079 苏州市人社局法规处(审批部门):0512-69820075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2-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