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机构变更备案
苏州市

0

到现场次数 

2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资产评估机构变更备案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基本编码 001013001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5000141502455300101300100003
行使层级 市级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苏州市财政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3205000141502455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上级下放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事务窗口B57,B58,B59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六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
  • 受理条件:

    变更备案的对象和要求。我省资产评估机构的名称、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合伙人或者股东,分支机构的名称、负责人发生变更,以及发生机构分立、合并、转制、撤销等重大事项,应当自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省财政厅办理变更备案手续。不需要变更工商登记的,自变更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省财政厅办理变更备案手续。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资产评估机构分支机构变更事项备案表》

空白表格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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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资产评估机构变更事项备案表》

空白表格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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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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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资产评估机构合伙人(股东)简历

空白表格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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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资产评估机构为其自然人合伙人(股东)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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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其他专业领域的评估师资格证书

申请人自备 1份 非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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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资产评估机构分支机构负责人简历

空白表格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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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财政备案申报信用承诺书

空白表格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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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情况汇总表

空白表格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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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资产评估机构合伙人(股东)信息汇总表

空白表格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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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资产评估师转所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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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资产评估机构法人合伙人(股东)信息表

空白表格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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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其他 审批结果名称 变更备案公告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 第十六条 设立评估机构,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评估机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有关评估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规章】《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6号) 第二十三条 省级财政部门负责本地区资产评估机构和分支机构的备案管理。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问:
哪些情形需要办理变更备案?
答:
我市资产评估机构的名称、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合伙人或者股东,分支机构的名称、负责人发生变更,以及发生机构分立、合并、转制、撤销等重大事项,应当自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苏州市财政局办理变更备案手续。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512-68616749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2-68616759
办理地点
  • 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事务窗口B57,B58,B59
咨询方式
  • 0512-68616749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2-68616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