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出质注销/撤销登记
苏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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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1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股权出质注销/撤销登记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基本编码 000731002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500MB0317315T300073100200003
行使层级 市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苏州市行政审批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320500MB0317315T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窗口办理 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场准入一处综窗(昆山市内股份公司: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A栋政务中心5楼市场准入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六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昆山市政务中心: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
  • 受理条件: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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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质权合同被依法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法律文件(仅需办理股权出质撤销登记的提供)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非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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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其他 审批结果名称 登记通知书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三条第一款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股权出质登记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股权出质登记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 负责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登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是股权出质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 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企业登记机构是股权出质登记机构。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问:
股权出质注销/撤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答:
1.《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 2.质权合同被依法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法律文件(仅需办理股权出质撤销登记的提供)。 注:依照《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申请股权出质注销/撤销登记适用本规范。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电话0512-69820267(昆山市内股份公司0512- 57377360);现场咨询: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场准入一处综窗(昆山市内股份公司: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A栋政务中心5楼市场准入综合窗口);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2-69820181
权利义务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市司法局)申请复议或者六个月内依法向姑苏区人民法院起诉。
办理地点
  • 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场准入一处综窗(昆山市内股份公司: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A栋政务中心5楼市场准入综合窗口)
咨询方式
  • 电话0512-69820267(昆山市内股份公司0512- 57377360);现场咨询: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场准入一处综窗(昆山市内股份公司: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A栋政务中心5楼市场准入综合窗口);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2-69820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