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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许可
类别 行政许可 基本编码 000117050000
实施主体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使层级 市级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994年7月5日主席令第二十九号,2009年8月27日予以修改)第四十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备注
服务业务
业务序号
业务名称
办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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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许可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